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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则
2017-07-02 506        来源:高邮我司         作者:高邮我司返回列表

领导班子学习制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学习型企业建设,加快领导干部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促进我司快速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内容

(一)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突出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总书记视察江苏时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

(二)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其它学习内容。

(三)学习党史、国史以及经济、政治、历史、文化、社会科技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四)学习做好工作所必须掌握的业务知识等。

二、学习形式

(一)集中学习。根据时事形式和工作需要,邀请有关专家开设讲座,并组织座谈交流。 

(二)个人自学。班子全体成员要积极开展自学活动,根据自身实际拟定自学计划,并认真做好读书笔记。 

(三)实地学习。以组织参观先进事迹展览馆等形式展开。

三、学习安排 

(一)公司党政负责人负责商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活动,并督察学习成员的学习状况。 

(二)公司领导班子学习组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安排,明确学习的主要内容和具体实施办法。

(三)领导班子成员的学习要作为全公司员工学习的表率,必须严格考核。

(四)学习安排由行政人事科协助。 

四、学习管理

(一)有集中学习或实地学习等,必须按时参加。请假应事先得到公司总经理同意,有特殊情况要事后补假,并自觉补缺学习。

(二)行政人事科相关人员负责做好学习考勤,学习档案发放等管理工作。 

(三)公司党政负责人要定期开展学习执行情况的总结活动。 

(四)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学习以自学为主,每年年底向公司党政负责人汇报学习内容和收获。

(五)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在学习过程中产生的重要文件资料等由行政人事科负责归档保管。

 


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经理办公会议是公司讨论决定重大事宜的议事方式,是保证公司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目的在于集思广益、沟通信息、统一思想、解决问题,本着精炼、效能、讲求质量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内容

(一)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集团公司的信息。

(二)听取上次经理办公会决定事项的完成落实情况。

(三)听取近期生产经营或管理工作的成果汇报。

(四)部署近期工作重点及安排需要召开的会议。 

(五)新进人员的实习、试用、聘用事项。

(六)讨论、表决公司其它重大问题。 

二、会议参加人员

会议由公司总经理主持,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三、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经理办公会不定期召开,每月至少一次,地点设在公司总部。 

四、会议的准备及要求

(一)会议的准备由行政人事科负责,会议正常召开,不另行通知,如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发生变化,由行政人事科通知各领导班子成员。 

(二)参加经理办公会的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如请假需经总经理批准。 

(三)与会人员应知无不言、集思广益,会议表决通过之事,应按期完成。 

(四)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到会,主动签到,自带笔本,认真听会,做好记录。 

五、会议质量

(一)总经理指派专人进行会议记录。 

(二)《会议纪要》交由行政人事科整理归档。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企业科学发展,结合我司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做出决定的制度。 

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原则。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一、决策范围

(一)“三重一大”是指: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大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二)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2.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工作报告、财务预算、决算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

4.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或者变更、投资参股、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5.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重大资产管理事项。

6.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能调整及基本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

7.重大安全、质量等事故及突发性事件的调查处理。

8.绩效考核、薪酬分配以及涉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等重大利益调配事项。

9.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稳定及群团工作方面等重大事项。

10.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11.其他有关公司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12.重大人事任免事项主要包括:

⑴公司内中层以上干部的人事变动。

⑵公司领导班子认为应由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13.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包括:

⑴公司对外经营活动。

⑵工程项目投标造价及预决算。

二、决策形式和基本程序

(一)决策形式上,一般主要采取经理办公会方式决策,具体参照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执行。

(二)向公司提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建议,应提交书面材料,并交由行政人事科负责汇总、筛选,报领导研究,并经领导同意后,实行集体决策。 

(三)企业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决策前的运作程序:

1.提出方案。承办部门、科室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必要时,应提出两种以上的决策备选方案。

2.充分协商。决策事项涉及相关部门、科室的,要事先充分协商。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应当进行沟通和磋商。

3.征求意见。涉及面广、与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论证评估。组织领导班子或有关专家,对决策事项进行评估论证;涉及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的决策事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论证评估结论及专家的意见要形成论证评估报告。

5.法律审查。在决策备选方案提交会议决策前,如有必要,相关职能部门、科室应组织进行合法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与现行政策规定相协调,是否存在法律风险,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当问题等,并提出审查意见。

(四)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前的运行程序:

1.确定人选。通过组织选拔、竞争上岗、公开招聘或其他形式确定人选。

2.组织面试。行政人事科或相关部门、科室组成面试小组,对确定的人选进行考察,没有经过面试的人选不得上会研究。

3.征求领导意见。考察结果提交公司领导,综合各方条件后确定结果。

(五)集体决策会议应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

1.准备材料。决定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要提前准备好决策材料。决策材料包括议题材料和科学论证材料。议题材料包括决策备选方案及说明材料;科学论证材料包括调查报告、论证评估报告、合法性审查意见等。除重要人事任免材料外,其他材料在不泄露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2-3天送达参会人员阅研。

2.通知与会。会前应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向参会人员发出通知。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在讨论企业破产、解散、清算事宜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3.介绍决策事项情况。由分管领导或有关职能部门、科室就决策事项作介绍和说明。

4.充分讨论。与会人员要在会前熟悉材料,认真准备,会议须安排足够时间进行讨论,与会人员就决策事项逐个发表意见,明确表明态度,因故未到会的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

5.会议决定

⑴凡需经理办公会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不得以会前酝酿、传阅会签和碰头会等形式代替会议决定。

⑵集体决策事项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出席会议的正式成员有表决权。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要逐项表决。表决可根据议题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以应到会成员半数以上同意为通过,涉及到企业破产、解散、结算事宜以应到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通过。

⑶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⑷与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决策事项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⑸实行企业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

(六)备案备查。对决策情况,相关部门、科室应做好会议记录,并按照国家档案有关规定形成决策档案,存档备查。会议记录内容包括:

1.会议举行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缺席人员及原因、列席单位及人员、特邀专家、记录人等基本情况。

2.决策事项。

3.参会正式人员的意见和表态。

4.其他参会人员的意见。

5.会议最终决定。

(七)经理办公会决定的事项,可根据决策内容,编发会议纪要。

(八)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会议纪律,对会议未决定暂不对外公开事项以及会议材料和讨论情况,不准泄露。

(九)如遇紧急情况或重大突发事件来不及集体决策的,公司总经理可临时决定,事后应及时向经理办公会报告,并按程序予以追认。

三、决策执行

(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全体班子成员必须不折不扣的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不得擅自变更或拒绝执行。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决策执行部门或企业要制定决策实施方案,负责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人和时限,确保落实决策的工作质量和进度,按照要求完成任务,不得推诿和拖延。

(三)在贯彻“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执行部门、科室要及时向上级请示,但在未批准之前不得擅自调整或者中止决策的执行;决策需要停止执行或者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的,依照本办法第三章重新履行决策程序。

四、决策监督

(一)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事项和企业商业秘密外,“三重一大”决策及其执行情况,要按照党务公开、企务公开的要求,在适当范围内公开,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二)公司主要负责人是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每年应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要把贯彻落实集体决策制度情况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民主评议。

五、责任追究

(一)出席会议的人员要对会议的决策承担责任。对“三重一大”决策失误的责任人,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

(二)集体决策违反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违背规则和程序,给国家和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承担直接责任,参与决策的其他班子成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参会决策人员经证明在会议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在会议记录中有明确记载的,可免除相应责任。

(三)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给国家和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应当追究责任:

1.违背集体决策原则,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重大问题,独断专行的。

2.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3.因特殊原因,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没有报告的。

4.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的。

5.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或影响,能够挽回损失或影响,不采取积极措施予以纠正的。

6.在保密期间泄露集体决策内容或将涉密材料向外泄露的。

7.其他因违反本规定而造成失误的。

(四)对给国家和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形式、情节等,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及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相关监察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处理意见,按程序实施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印章管理制度

 

为我司印章刻制、保管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避免印章管理和使用出现不规范行为,从而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项目部专用印章、投标专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一、印章的适用范围

(一)公司印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上级部门的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下发的各类文件及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等。 

(二)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统计报表等。 

(三)财务专用章:适用于公司财务部对外开具发票及其它财务凭证等。 

(四)项目部专用章:工程验收、结算资料等 。

(五)投标专用章:标书等。

二、印章的刻制与启用

(一)需刻章的部门应递交《印章刻制申请表》由行政人事科上报公司负责人,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后,行政人事科开具介绍信,由申请的部门自行刻制,印章刻制后必须在公司行政人事科处备案登记、留印模。公司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私自刻制公司各类印章。 

(二)印章刻制的审批权限  

1.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公司行政人事科提出申请,总经理批准。

 2.部门、科室印章的刻制,由使用部门、科室提出,行政人事科递交申请,总经理批准。 

(三)印章刻制完毕,公司行政人事科应留下印模,同时做好印章领用登记台帐。  

(四)因机构变动、名称改变等原因,原使用印章需作废时,应由行政人事科印章管理人员填写《印章废止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行政人事科应及时将旧印章收回,并建立印章废止登记台帐,注明废止印章名称、时间等具体内容,印章作废,必要时要发布公章作废公告。公司行政人事科应将已废止印章妥善保管三年后销毁。 

三、印章的保管

(一)公司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等由行政人事科专人负责保管;项目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由相关部门指定专人保管。

(二)公司各类印章专管人员应保证印章的保管安全,使用规范,建立印章使用登记台帐,若不慎遗失、损毁、被盗,应迅速向公司行政人事科报告。 

(三)从各类印章启用之时起,各领用部门、科室和印章专管人员将无条件承担该印章使用的一切责任,对因印章使用、保管不慎给公司权益造成损害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印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印章应由印章专管人员的直接上级指定的人员代管,印章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章时的注意事项。  

(五)印章专管人员离职,所在部门负责人应监督其将印章管理情况作为离职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印章的移交手续办理后方可再办理离职手续。  

(六)印章专管人员要坚持原则,遵守保密规定,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用章,未按批准权限用章或用章件内容有误的,印章专管人员不予用章。经办人拒绝印章专管人员审核用章要求的,印章专管人员有权拒绝用章并报告相关领导。 

(七)印章专管人员不得擅自用章,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由此造成民事、经济、法律纠纷和后果的,由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印章使用的审批

(一)公司印章原则上不准带出公司,如确因工作需要,需由用章人提出借用申请,说明所需借用印章的名称、用途和借出时间、预计归还时间,经批准后由监章人陪同的情况下方能带出公司,当日下班前必须归还。  

(二)已盖章的文件若未使用,必须立即封存或销毁。  

(三)印章保管人应严格实行用印登记制度并妥善保管《用印登记簿》以备查,并定期将《用印登记簿》交行政人事科存档。建立用章登记台帐,该台帐应注明印章名称、使用日期、部门、科室、用章人、用途、用章数量和批准人等。  

五、用章方法

(一)公司印章应盖在文件正面或公司全称上,有日期的要齐年盖月,印记要端正清晰,印章的名称与用章件的落款一致。  

(二)严禁在空白合同、协议、证明、介绍信、空白纸等上盖章。因特殊情况确须盖章的,须由相关责任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已盖章材料的具体内容和情况,并向批准领导和印章保管人提供复印件一份,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

 

证照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各类证照的管理,维护公司利益,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高效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证照管理范围

(一)公司类证照文件:营业执照、许可证、土地证、房产证、体系认证证书、资格证书、相关建筑证照等证照原件及其相关原始资料。 

(二)公司资信类文件,如: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

二、证照管理部门

(一)行政人事科负责公司各类证照的申报、登记、变更、年检、注销、保管、备案。 

(二)财务科负责公司资信类文件的申报、登记、变更、年检、注销、保管、备案。 

(三)行政人事科是公司的证照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进行管理,证照专管员必须对所有证照的使用进行登记造册。

三、证照资料的借用管理

(一)借用程序:1.借用人填写借用申请表;2.相应部门负责人审核;3.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审批4.到行政人事科证照专管员处办理相关手续并领用。 

(二)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须借用公司证照资料时,应先填写借用申请表,写明事由及拟用证照资料名称、件数、归还期限等,按借用程序审批后,到证件专管员办理相应手续,公司领导不在时,必须经电话或短信请示同意后,方可办理。 

(三)凡借用证照资料,必须在申请日期内归还,不能按时归还的应申请延期,按借用手续办理。 

 

公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公文管理,严格公文处理程序,提高公文运转时效,明确公文承办要求,实施公文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制度。 

一、公文处理原则

(一)公司公文是实施管理、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发布指示、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二)公文处理包括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衔接有序的工作。 

(三)公文处理应按照行文要求和公文处理规范进行,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保密。 

(四)行政人事科是公司公文处理的管理科室,负责公文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等工作。 

二、公文种类

(一)常用的公文种类有:决定、决议、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规定、函、会议纪要等。 

1.决定、决议:对重要事项重大行为做出安排,用“决定”;经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用“决议”。 

2.意见:用于对组织工作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3.通知:用于传达上级部门指示,要求下级部门办理和需要周知和共同执行的事项。 

4.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 

5.报告、请示: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用“报告”;向上级部门请示指示、批准用“请示”。 

6.规定: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7.函:是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无隶属关系的有关主管部门提出请求的公文。 

8.会议纪要: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全公司共同遵守执行。 

三、公文格式

(一)标题采用宋体二号。

(二)正文

1.一级标题:黑体三号;

2.二级标题:楷体_GB2312三号加粗;

3.三级标题:仿宋_GB2312三号加粗;

4.正文:仿宋_GB2312三号。

(三)标题序号

1.一级标题序号:一、;   

2.二级标题序号:(一);  

3.三级标题序号: 1.;     

4.四级标题序号:(1);   

5.五级标题序号:①;      

6.六级标题序号:a.;      

7.工程类文件多级标题可采用1.;1.1;1.1.1;1.1.1.1……;               

8.若只有两个结构层次,可采用“一、”“1.”格式;

9.规范性公文的结构层次序数,视需要可分为章、条、款、项、目。

(四)段落

首行缩进2个字符,行距为固定值30磅(可根据页面排版上下微调)。

(五)页面设置

页边距上下3cm,左右2.8cm。

(六)日期

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

四、行文规则

(一)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二)行文应根据隶属关系、职权范围和工作需要确定。 

(三)“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单位,需要同时送其他单位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单位。 

(四)“报告”或其他文种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五、发文办理

(一)发文办理指以公司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二)公文草拟的具体内容需要发文的部门自行拟定,由送公司总经理签发前,应当由行政人事科进行审核。

(三)以公司名义制发的公文,由总经理审批后签发。 

(四)公文正式印发前,行政人事科应当进行复核,经复核需要对文稿进行实质性修改的,应按程序复审。  

六、收文办理

(一)收文办理指对公司收到的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

(二)收到需要办理的公文,行政人事科应进行审核。

(三)经审核,行政人事科应及时拟出阅文单送总经理批示后,交有关部门、科室办理。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 

(四)承办部门、科室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紧急公文应当按时限要求办理,确有困难的,应当及时予以说明。对不属于本部门、科室职权范围或者不宜由本部门、科室办理的,应当及时退回行政人事科并说明理由。 

(五)公文办理中遇有涉及其他部门、科室职权的事项,主办部门、科室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如有分歧,主办部门、科室负责人要出面协调,如仍不能取得一致,可以报请公司领导决定。 

(六)交有关部门、科室办理的公文,由行政人事科负责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要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

七、公文归档

公文办理完毕后,应当根据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整理(立卷)、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八、公文管理

(一)公文由行政人事科专职人员统一收发、审核、用印、归档和销毁。 

(二)不具备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并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可以销毁。 

(三)销毁秘密公文应当到指定场所由二人以上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其中,销毁绝密公文应当进行登记。 

(四)部门、科室合并时,全部公文应当随之合并管理。部门撤销时,需要归档的公文整理(立卷)后按有关规定移交行政人事科。 

(五)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当将本人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办公用品的管理,规范办公用品领用程序,提高利用效率,降低办公经费,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用品分类管理规定

(一)规定中的办公用品分为固定资产和一般办公用品,其中固定资产包括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 

(二)办公设备是指办公耐用品。包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话、投影仪、碎纸机等。 

(三)办公家具是指公司用于日常办公的各种木、铁、钢、皮、玻璃等用品。包括:文件柜、抽屉柜、椅子、办公桌、保险柜、沙发、茶几等。 

(四)一般消耗品包括:笔芯、铅笔、笔记本、胶水、便签纸、文件袋、橡皮、订书针、大头针、回形针、长尾夹、记号笔、电池、白板笔、笔筒、文件盒、文件架、订书机、起钉器、直尺、剪刀、美工刀、插线板、印台、黑板擦、U盘等。 

二、办公用品采购计划

(一)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的采购计划 

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的采购由部门、科室负责人向行政人事科提出,行政人事科统一报上级审批,通过后由行政人事科负责统一采购。各部门如有自用的特殊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可报行政人事科审批后自行采购。 

(二)一般办公用品的采购 计划

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办公用品使用情况,填写《办公用品申购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报行政人事科,行政人事科负责人提出审核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由行政人事科专人进行采购。 

(三)办公用品采购要求 

办公家具、办公设备、一般办公用品的采购,均由行政人事科统一负责管理。采购员须经常调查办公用品供应商及市场价格,以保证性价比和质量。 

三、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的管理     

(一)验收 

验收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原则上由行政人事科负责验收,核对品种、规格、数量与品牌,无误后,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以示验收合格。各部门自购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由各部门自行验收,行政人事科统一进行台账登记。     

(二)管理 

行政人事科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计划、验收入库、保管、发放与统计等管理工作,同时各部门、科室设立专门的办公用品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办公用品的领用及保管。     

(三)一般办公用品的发放及领用     

1.个人办公用品的发放 

(1)公司人员从本部门、科室领用办公用品,由部门、科室负责人登记后领用。 

(2)公司人员从行政人事科领用办公用品,由行政人事科专管员负责登记领用。

2.部门、科室办公用品的领用和发放      

(1)耐用消耗品的领用和发放 

订书机、起钉器、计算器、直尺、剪刀、美工刀、插线板、电话分机、印台、黑板擦、U盘、文件盒、文件架等根据部门需要进行配备,如重复申领,应说明原因,杜绝虚报冒领。  

(2)一般消耗品的领用和发放如笔芯、铅笔、铅笔、笔记本、胶水、便签纸、文件夹、文件袋、橡皮、订书针、大头针、回形针、长尾夹等按需领用。 

四、办公用品的交接与回收 

员工因离职或工作岗位变动时,需进行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的交接或回收。 

(一)移交人需逐项列出物品清单,行政人事科派专人清点核对台账,确定办公用品损耗程度,移交接收人或回收行政人事科。 

(二)办公用品的报废 

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在使用过程中,失去使用功能,并经专业维修人员鉴定签字,报总经理批准后,可报废。对于要报废的办公用品要做好登记,在报废清册上写清用品名称、价格、数量、报废处理方式及其他事项。对办公设备、办公家具被确认为公司固定资产的,还需履行相应的财务处理制度。

五、其他事项 

(一)公司的办公用品应为办公所用,私用或私自带出公司者,公司将按办公用品两倍价格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给予50元的罚款处理。 

(二)公司办公用品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如有浪费现象,经发现,予以责任者50元罚款处理。 

(三)员工应自觉爱护各类办公用品,如有不正当或不合理使用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并予以责任者50元罚款处理。

(四)办公用品管理员应遵章办理各项办公用品管理操作制度,如有违章办理,经发现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50元-500元罚款处理。 

 

车辆管理制度

 

为便于工作,加强车辆使用管理,根据我单位车辆现状,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规定

(一)车辆由总公司行政人事科统一负责管理,本着“工作第一、突出重点、先急后缓”的原则调度使用。

(二)各部门、科室在邮用车由分管负责人提出申请,行政人事科派车,出邮用车由用车部门分管负责人提出申请,由行政人事科报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后统一调度,各部门、科室不得擅自调用车辆,外部协作单位用车一律报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出车。

(三)车辆实行定人定车驾驶,非经批准,不得随意转借他人驾驶。上班时间内未被派出车的,驾驶员应随时在办公地点等候出车。每天下午下班前,总公司车辆无特殊情况必须返回停车点,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行政人事科,并说明原因。

(四)正常情况下在邮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场所。如因特殊情况需停放他处,应及时通知行政人事科,未经许可停放他处,驾驶员罚款100元;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并按车辆损失的实际价值予以赔偿。

(五)驾驶员要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整洁、状况良好,延长车辆使用寿命。出车前,驾驶员需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避免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六)驾驶员要切实提高安全行车意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得私自出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无论工作时间还是非工作时间,凡有公车私用、私自出车或酒后驾车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造成事故或损失的由个人承担所有责任。

(七)驾驶员出车发生责任事故的,要及时报行政人事科。必要时迅速通知交警部门。事故处理后,行政人事科要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及经济损失情况给予处理。

(八)车辆保险由行政人事科统一办理,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交行政人事科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二、费用报销规定

(一)日常费用报销根据驾驶员出车日志及油费、过路费发票,经行政人事科审核后予以报销正常费用。

(二)车辆维修实行定点维修(高邮市鹏远汽车修理厂),需异地维修的,应及时报行政人事科;维修履行汇报审批制,驾驶员将故障情况及修理费用预算报行政人事科,由行政人事科请示分管领导审批后,报总经理批准,送修理厂维修,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特殊情况下需先维修的,驾驶员需向行政人事科负责人口头汇报,并在当月内完善审批手续。

(三)因特殊情况而形成的车辆违章,单位酌情予以处理,具体标准以人民币2000元为限(含2000元),超出部分由驾驶员自理;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三、福利有关规定

(一)车辆派出,按0.08元/公里给予驾驶员出车补助,驾驶员每月凭出车日志和车辆里程表截图结算一次,车辆出邮,食宿费用实报实销。

(二)洗车费按150元/月予以包干使用,新购车辆(五年以内)洗车费用实报实销。

(三)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公司给予驾驶员每人800元安全奖。

(四)驾驶员年终参与公司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奖金)。

               

学习教育制度

 

员工的学习教育是公司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提升管理者的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整体实力的增强,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

(一)帮助公司员工对相关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使各岗位人员尽快掌握必要的技能,及时了解各自领域里的最新知识与社会发展相适应。

(二)为员工提供再学习和深造的机会,以实现其个人的价值。 

(三)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改善公司人才结构,为公司培养和储备人才,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四)激发员工求知欲、创造性、发掘员工知识更新、能力更新的潜力。

二、学习教育细则

(一)学习教育工作由各部门、科室按年度制订计划,制定计划交由行政人事科汇总整理,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和考核。

(二)学习教育按时间可分为:不定期学习教育与定期学习教育。

(三)学习教育按对象可分为:班子成员学习教育;部门负责人学习教育;一般员工的学习教育;技术岗位人员的学习教育等。

(四)学习教育按岗位职责可分为:专业技能学习教育;管理知识学习教育;安全生产学习教育等。

三、附则

参学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公司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督察。

 

请示汇报制度

 

为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意识,加强对上、对下和对内、对外的沟通联系,制定本制度。 

一、请示汇报原则

(一)公司各项工作坚持请示汇报制度。请示汇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全面反映情况,不准瞒报,要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事。 

(二)本着层级管理和逐级负责的精神,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汇报。  

(三)遇自然灾害、突发性大事件、信访大事件等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履行报告义务。

(四)凡属本部门、科室职权范围内可以解决和决定的事项,由本部门、科室解决和决定。超出职权范围或须向上级领导请示报告的事项,必须向上级领导请示、报告。 

(五)关于各个部门、科室间的工作交叉和协调不易解决的事项,要及时向领导请示报告。 

(六)领导班子成员或各部门负责人在下级请示汇报工作后,应视情况给予答复。对要求解决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应当给予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说明情况,力求在最短时间内予以解决;对超过职权范围无法答复解决的应尽快向上级请示。 

二、出差休假请示汇报

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和休假实行逐级报告制度,时间超过三天的出差和休假必须事先申报。部门、科室工作人员出差和休假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报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出差和休假须经分管负责人批准,并报公司总经理;分管负责人出差和休假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三、附则

(一)因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而造成工作失误或出现其他重大问题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二)请示汇报所形成的书面材料交由行政人事科存档保管。

 

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迟到、早退、旷工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如有迟到、早退情况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上班时间后10分钟至15分钟始上班者视为迟到;  

二、员工未经上级核准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一律以旷工论;  

三、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计,连续旷工超过5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8日的,公司将劝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予以除名。  

四、凡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的,一律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 

 

休假管理制度

 

为建立良好的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假期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假期不包括全国年节、纪念日和公休日。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在职职工。

一、休假细则

(一)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如下待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员工提出申请后由行政人事科与各部门、科室负责人统筹安排员工休假。

2.员工请假,时间在一日内的报告本部门、科室负责人并征得同意,三日内的报告分管负责人并征得同意,时间超过三日的(不包含本数),须填写请假条,报告公司总负责人并征得同意,形成的书面材料交由行政人事科整理归档。

(二)婚假

1.婚假 3天(女20周岁,男22周岁);

2.晚婚假 3天+10天=13天(女23周岁,男25周岁)。

(三)产假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如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男性陪产假一般在7到10天。

(四)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3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二、附则

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有力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确保公司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部门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各部门、科室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对公司员工必须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填写三级教育卡片备档。职工上岗前,项目部或施工班组必须对职工工进行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独立操作。

六、公司为从事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条件和防护用品。

七、杜绝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实际操作人员有权对上述行为拒绝执行。

八、生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九、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任何人无权擅自拆除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违者将予以重处。为了确保安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能正常工作时,不准开机运行。

十、为了保证用电安全,严禁开启设备的电气箱,发生电气故障,必须由电工进行修理,并认真执行设备检修期间附:设备检修期间的停送电规定

十一、禁止乱拉电线、乱接电气设备,非专业人员严禁从事排拉电线、安装和检修电气设备。

  

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各项领导值班管理,及时协调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产值班规定

(一)安全生产值班时间:工作时间为休息日的上午8点至下午6点。

(二)值班人员:由公司领导带班,成员由安全科工作人员及值班司机等有关人员组成。

(三)值班地点:值班人员必须在各自岗位进行值班。

值班人员按公司制定的“值班表”的安排,按时到岗值班,并在值班室签到。

(四)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或随意缺岗,有事请假,由别人替岗时必须由带班领导批准。否则,严厉处罚。

(五)值班责任

安全科值班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险情的信息传递与组织抢救。

(六)值班记录由行政人事科保存,并整理归档。

(七)值班人员在岗要求:行政人事科、安全科值班人员在各自行政人事科值班,其他人员必须在公司值班室值班。

二、项目部安全生产值班规定

(一)值班时间。工地正常的施工时间项目部必须有人值守。

(二)值班人员。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

(三)值班地点。值班人员必须在施工工地现场。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并在工地行政人事科签到。

(四)值班人员职责。不得擅自职守或随意缺岗,项目部负责人负责当日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信息收集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发现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如发现重大问题,立即上报公司值班领导。

(五)值班人员如果未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工程建设内控制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对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纠正工程目业务实施和管理中的各种差错与舞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应关注涉及工程项目的下列风险:

(一)工程项目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资产损失。

(二)工程项目概预算编制不当和执行不力,可能造成工程项目建造成本的增加。

(三)工程项目成本失控,可能造成公司经营管理效益和效率低下。

(四)工程物资质次价高,项目资金不落实,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低劣,进度延迟或中断。

(五)竣工验收不规范,最终把关不严,可能导致工程交付使用后存在重大隐患。

(六)工程项目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可能导致公司资产账实不符或资产损失。

二、公司在建立与实施工程项目内部控制过程中,应强化对下列关键方面:

(一)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科学合理。

(二)工程项目的决策依据应充分适当,决策过程应科学规范。

(三)概预算编制的依据、内容、标准应明确规范。

(四)其他单位承担工程项目时,相关的招标程序和合同协议的签订、管理程序应明确。

(五)价款支付的方式、金额、时间进度应明确。

(六)竣工决算环节的控制流程应科学严密,竣工清理范围、竣工决算依据、决算审计要求等应明确。

三、岗位分工和授权批准

(一)不相容岗位分离

1.项目概预算编制人员与审核人员分离;

2.项目实施人员与价款支付人员分离;

3.竣工决算人员与审计人员分离。

(二)业务归口办理

1.公司的工程项目组织与实施由工程(项目)部归口办理;

2.工程项目价款支付,由公司财务科归口办理;

3.财务科设置工程项目分户会计岗位,办理工程项目会计核算业务。

(三)经办和核算工程项目业务人员的素质要求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2.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

3.符合公司规定的岗位规范要求。

(四)相关部门职责

1.工程(项目)部

(1)组织或委托内部招标;

(2)办理工程开工的前期工作;

(3)组建项目管理机构;

(4)监督工程质量进度;

(5)审核工程结算(工程量);

(6)组织项目后评价;

(7)其他职责。

2.财务科

(1)工程价款支付;

(2)参与工程项目的结算事项;

(3)参与工程建设监督。

3.内审科

(1) 参与工程合同协议审核;

(2)参与工程概预算、结算审核;

(3) 参与工程建设监督。

(五)批准和越权批准处理

1.审批人根据公司对工程项目相关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2.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工程项目业务;

3.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工程项目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并应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一级授权部门报告。

四、工程项目实施控制

(一)招标范围

所有工程项目均采用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二)招标机构

由公司工程、技术、财务、审计等部门组成招标小组招标。

(三)招投标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投标单位不得少于3家;

3.合理设定中标条件;

五、项目资金管理与控制内容

(一)施工部门资金的来源

1.预收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等。

2.公司借款。

3.社会借款

(1)施工部门的生产资金使用不足时应根据规定的借款额度向财务科借款补充。向社会借款时,应向公司财务或内审科报备,利率不得超过公司借款利率。所借款项资金必须用于工程项目支出。

(2)施工部门收取的工程款等资金应全部存入财务科项目专户。财务科根据允许项目经理开支范围和额度分配该资金使用比例。

(二)资金运用管理

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专项资金一律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或改变用途性质。必须认真履行资金拨、付的各项审核程序,严禁挪用、挤占、滞留等违规行为;项目支出必须有完整、合法的原始凭证。资金支付由项目经理申请,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单位财务负责人审核后,由公司的行政责任人审批,方能支付项目资金。

1.施工部门应在拨付工程进度款时,向工程(项目)部和财务科报送资金计划分配表。

2.支付工程分包、劳务分包费时由施工部门向财务科提交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合同等有效文件、票证,财务科依据文件、票证结算并支付。

3.支付材料费时由施工部门向财务科提交规定票证、物资供应合同、材料验收单、领料单向财务科结算并支付。

4.支付机械台班费由施工部门向财务科提交规定票证、机械租赁合同向财务科结算并支付。

5.其他费用的支付由按财务科规定执行。

六、工程完工结算

工程完工,由工程(项目)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结算。施工部门应及时做到工完账请,真实反应工程盈亏,便于内审部门编制审计报告。内审人员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资金筹集、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的全过程。对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建设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处分,并严肃处理。

七、附则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分公司、施工队、

(二)本制度由公司解释和修订。

(三)本制度自公司批准之日起执行。

 

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各科室、项目部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增强全公司的凝聚力,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现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行政人事科、财务科、质安科、生技科、内审科、各项目部 

二、报送类型

(一)各部门、科室的动态简讯、图片信息、工作汇报信息等,具体为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类。反映工程进行中发生的重要事件,要求时效性强、重点突出、要素明确、言简意赅。篇幅一般200-600字,配1-3张照片。 

2.仪式类。与公司相关的会议、活动的报道,包括背景、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要素,篇幅一般200-600字,配1-3张照片。

3.工作类。包括各部门、科室的当月工作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要求写明工程项目的具体完成内容,并统计出当月完成进度及完成的投资额【如:17年小农水重点县I、II标(本月完成投资金额267万,完成总工程量的70%)】。

三、任务分配

(一)行政人事科、生技科、质安科、各项目部每月报送动态简讯不少于2条,财务科、内审科每月报送动态简讯不少于1条,行政人事科负责收集、汇总各科室、项目部报送的信息,并及时向公司负责人及水投集团报送。

(二)工作汇报信息的报送时间为每月22日前。

四、考核标准

(一)信息宣传工作考核主要对报送信息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考核采用计分制,具体办法如下。 

1.信息数量考核 

各部门、科室每月完成报送基本信息数量的,可得基准分2分,未完成或报送信息质量不合格被退回的,不获得基准分2分。  

2.信息质量考核(录用计分)

(1)被我公司网站录用的,每条计1分。 

(2)被水投集团网站录用的,每条计1分。 

(3)以上重复录用的信息,可累计得分。 

3.其他事项 (其它计分)

存在虚假报送或报送工作汇报信息有明显错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发现一起扣5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超额完成部分

全年超额完成信息报道任务的,每条按1分计算

五、奖惩措施

(一)设立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基金,以每分10元的标准。 

(二)信息报送工作作为年终评比先进的重要依据,未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的,原则上取消当年参加评比集团公司或局先进的资格。

(三)年终根据各部门、科室的信息报送及录用情况,评出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若干,在全公司通报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项目部信息宣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排、督办、检查、落实信息宣传工作。 

(二)各部门、科室要明确指定一名信息联络员,对报送的所有稿件,各科室、项目部负责人要审核把关。 

(三)信息联络员要围绕工作中心,结合本科室、项目部的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勤思多写,及时报送。

(四)各部门、科室年底前将所有录用稿件的复印件汇总后报至行政人事科。

 

人事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公司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在规定的范围内自行招收员工并实行劳动薪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公司行政人事科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退休、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一、员工的聘用

(一)各部门、科室对本部门、科室聘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四)本公司按编制及业务需要聘用员工,由用人部门、科室负责人填写《人员需求申请单》,送公司行政人事科审核,呈总经理批准后,办理招聘或内部调配。 

(五)应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应到县级医院进行常规体检。

(六)应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时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文件(扫描留存后退还):1.居民身份证;2.学历证明正本;3.职称证(有职称者);4.最近三个月内正面半身1、2寸照片各四张;5.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6.其他经指定应缴验的文件;7.体检报告单。

(七)本公司聘用人员,须通过实习期、试用期,方可录用。实习期为三个月,实习期满视工作情况进入试用期,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在试用期间,均应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报集团公司参加面试,通过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视工作情况予以续签);经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除试用合同,并不予发放任何补偿费。 

(八)公司有权依工作需要安排员工的工作部门、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委任、调迁、解聘等事项。

(九)各部门、科室内部需增加员工的,按员工聘(雇)用制度执行。

(十)员工试用期间,由班子成员及用人部门、科室共同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

二、工资、待遇

(一)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执行年薪考核制。

(三)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由经理办公会研究,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或奖励。

(四)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三、附则

(一)本手册适用于所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及领有工资者。

(二)本制度由行政人事科负责执行。

 

优秀员工评选办法

 

为了表彰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优秀员工,同时激励全体员工奋发进取,加速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特制定此制度在公司范围内开展先进集体、优秀员工评选活动。

评选细则:

一、评比范围 

(一)优秀员工:进入公司工作实习期满所有员工。 

(二)先进集体:所有科室、项目部、施工队等。 

二、评比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三)爱岗敬业,努力进取,工作业绩突出。 

(四)尊敬领导,团结同事,为人正直诚实,作风正派,有良好的个人修养。 

三、名额设置与分配 

(一)年度优秀员工3名。 

(二)年度先进集体 5个:科室1个;项目部1个;施工队3个。

(三)以上名额配置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 

四、评选活动组织

(一)各部门、科室、施工队将优秀员工候选人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报行政人事科,由行政人事科汇总整理后提交给公司总经理,结合其年度考核结果,通过审核后进行公示。

(二)先进集体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各部门、施工队的年度综合考核评分进行评选。 

五、奖励办法 

根据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研究决定。

 

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高邮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各项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行为,下属分公司和施工部门除了执行本制度外,具体执行《施工队委派会计财务管理规定》。

公司为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公司上缴高邮市水务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的股利按《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实行统一财务管理制度、统一会计核算、统一财务公开、统一会计档案管理的财务体制。分公司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公司外单独建账或选择不同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政策时,应报公司审批。

    公司对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未经集团公司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重大财务事项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财务负责人参加,形成会议纪要或书面纪录,上报集团审核通过后执行。重大财务事项包括:通过年度财务预算、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经济实体(分公司)设立、对外投资、借款、担保、抵押、重要资产购置与处置、经济责任承包办法、奖金福利分配方案等以及其他需要由集体讨论的重大财务事项。

一、财务基础管理

(一)组织机构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总责。公司内设财计科与内审科,由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具体指导和管理,统一向总经理负责,会计业务接受集团财审部指导和检查;财计科负责财务收支、会计基础工作及财务监督,内审科负责项目部、分公司及下属施工部门成本内控管理与内部合同执行督查;项目部、分公司和施工队实行会计委派制,由财计科和内审科按各自职能实施共同指导和管理。

(二)内部牵制

1.公司按组织核算的要求设置会计岗位,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施有效的会计监督。对财会人员的任用遵循回避制度。

2.建立会计岗位责任制和内部牵制制度,做到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会计与出纳之间做到钱账分管,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务的登记工作;资金支出的授权、经办(出纳)和记录(会计)必须由不同人员担任;对外投、融资、担保;重大资产购置、处置;资金调度的决策和执行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3.银行预留印鉴章和网银盾严格做到分开保管,互相制约;网银付款制单与复核分别由不同人员操作,各人操作密码绝密保管;网上银行应实施系统的安全防范措施(如物理安全措施等),有效地防范外部或内部非授权人员对关键设备的接触。

(三)报账备查和内审控制

下属部门会计人员在认真做好财务核算和按时报账的前提下,按规定设置各类备查账簿,反映资金收支和成本明细;内审科对内部承包部门的承包实行事前预算、事中控制、完工清算全过程跟踪与监督。

二、预算管理

(一)按照“稳妥可靠、量入为出、自求收支平衡”的原则和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收支计划。

(二)相对固定的运行管理费用(含公司级、项目部级),简称固定费用,与业务量的多少关联度小,这类费用逐步采取费用预算管理模式,管理人员经费在既定的标准控制下按实列支。

(三)与业务量正相关或关联度较高的直接成本费用支出(简称变动费用),由责任单位或部门按内部承包协议结算与管理或按内部消耗定额控制使用,分管领导负责内部招标、消耗定额制定和结算考核。

三、资金、往来、收入与费用管理

(一)按照银行账户管理规定设置、管理银行账户,严禁出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分公司开设账户必须报公司审批并接受检查与监督。

(二)公司及各部门、科室必须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①现金库存限额最高为20000元,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开户银行。②现金收入应于收款的当日及时送存开户银行。③现金支付应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银行提取,不得坐支现金。④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确保账款相符,不定期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安排专人进行稽核。⑤除了在现金使用范围中规定的现金开支外,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以大额现金预付或结算施工工程款、材料设备、劳务价款和农户补偿款。

(三)职工因公办事、出差等,确需预付资金的,必须经部门、科室负责人证明、分管领导审核、财务负责人复核和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方能办理支付,如跨月还款或结报费用,不得退回原借款单,需另行开具还款收据。公务结束后借款人应当在一周内报销费用并结清欠款,用款频繁的部门可以申领限额周转备用金,前账不清,后账不借,调离岗时清还。不得安排任何人情性质的借款,严禁公款私借。

(四)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所有的收入全额缴解单位银行账户,所有的费用支出只能是单位账户拨付的资金。

(五)出纳人员不得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在付款时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支付或预付货款、工程款,必须附购货(施工)合同,入库验收单(工程款支付单)、领料单、对方单位开具的发票账单等原始依据。

(六)各职能部门、科室应加强债权债务管理和备用金结算管理。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及时收回、催讨、清理,应付及预收款项要及时登记、清理、按约定结算。各部门、科室报账员是资金结算的经办人,严禁将超过一定额度的周转金内转部门或承包负责人直接支用,资金的经办与授权必须严格分离。有核算要求的重点工程,实施成本支出直接转账支付;增值税专用发票支出,以交易真实发生为基本原则,含税金额1万元以上的专用发票要求做到“票流、资金流、物流、合同流”四流一致。

四、经营和其他收入管理

(一)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建造合同按照该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二)公司承包工程的工程款 以及租赁、出售资产等一律汇缴公司银行账户统一核算,不得设立“账外账”,不得将收入作为往来款项挂账列收列支。

(三)公司收据及发票的使用严格按照相关税法和发票管理规定执行,取得的收入必须依法纳税。

(四)用于工资、补贴、津贴和福利的开支,以及各类报销、补贴的标准要严格按照公司薪酬方案、财务制度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生产经营成本支出按承包协议、消耗定额或预算来控制。健全开支审批制度,规范审批手续,实行单位负责人“一支笔”审批制度。

(五)公司与工程项目部的货物和服务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1万元以上的采购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国有企业采购方式有:1.公开招标(根据《招标投标法》,对外单项合同建筑服务200万以上,货物100万以上,其他服务50万以上);2.邀请招标;3.竞争性谈判;4.单一来源采购;5.比价询价;6.符合公司规定的内部招标。

(六)采购方式的选取要求符合法定的形式,采购程序分别适用相应的《招标投标法》、《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内部招标管理办法》等。

(七)相关费用报销规定:1.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的购置由使用部门、科室填制申购单,报分管领导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批后,由行政人事科(或设备管理部门)统一购买,完善领用手续并登记台账;2.业务招待费的管理公司日常招待和业务接待,按政策规定执行;3.机动车辆使用费用 机动车辆发生的过路过桥、加油、停车洗车、维修等费用,按规定程序每月报销,每辆车出市区要登记行车记录,汽油消耗应与行车里程相匹配,车辆维修应事先经行政人事科同意,超过1000元维修应预先报分管领导同意,报销时应附有更换零配件详细清单和维修项目的具体内容。

(八)公司经营管理费用审批流程:

1.票据上:经办人在原始票据上签字并填制费用报销单——部门负责人证明——分管领导审核。

2.费用报销单:经办人填报--财务科审核--财务负责人复核——总经理审批。

(九)工程费用审批流程:

1.成本票据上:内部承包部门施工员经办,承包人证明,(协作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经办),项目施工员证明,项目经理审批。

2.工程付款(报支)审批单:委派会计经办(协作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经办)--项目经理申请(加内部承包负责人)--内审、财务初核--分管领导审核--财务总监复核--总经理审批。

五、物资、档案管理

(一)建立健全各项财产物资管理制度,落实专人管理,健全入库、保管、领用手续,加强维护保养。

(二)实行财产物资明细核算制度,职能部门、科室建立固定资产和材料物资明细账台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财产物资清查盘点的范围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

(三)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设,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设立财会岗位,进行会计核算与监督,办理会计工作交接,规范会计档案管理等。

六、财务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遵守档案管理规定,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财务档案室,财务人员对有关财务情况不得随意泄露。

(二)自觉接受工商、税务、财政、审计等部门检查和监督,单位负责人和下属施工部门负责人离任按规定进行离任审计。

七、附则

本制度从2017年8月施行, 由公司财计科负责解释,呈报集团公司备案。

 

财务内审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工作,实现审计工作法制化、制度化以及规范化,根据相关规定和准则,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是公司审计及内审人员对公司各部门办理审计事项的准则。

二、公司审计工作分工

(一)公司所有内部审计业务统一由内审科负责。

(二)公司总经理直接布置审计业务,由内审科制定审计方案,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三、内审计人员的职责

(一)召开本公司及各部门有关审计工作的会议。

(二)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或可行性报告事前审计。

(三)要求被审计对象提供计划、预算、决算、合同协议、原始单据、会计账簿等文件资料。

(四)对各个部门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五)对违反财经法规、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六)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七)阻挠审计工作或拒绝提供资料的,内审计人员有权向总经理提出建议,采取必要措施,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司内部审计范围

公司内部审计范围包括如下七项:

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2.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

3.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4.工程结算的真实合法性。

5.国家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6.各种管理活动、行政活动。

7.其他认定事项。

五、审计工作内容

公司内审计人员的具体审计工作内容如下:

1.公司财务计划及其预算的执行与决算。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资金来源,以及工程完工审计。

3.资产管理情况。

4.经营成果,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5.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严密、有效性。

6.重要经济合同、契约的签订。

7.联营、合资、合作企业和项目投入资金、财产的使用及其效果。

8.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会计事务所),对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审计。

9.向总经理报送审计工作计划、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

六、组成审计组

确定了审计事项后,由公司内审科牵头,组织抽调其他部门人员组成临时审计工作组,审计组实行审计组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审计项目的实施工作。

七、收集资料

(一)审计组在编写审计方案前,应当了解被审计部门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并向被审计部门和有关部门收集与审计项目有关的资料。审计组要求被审计部门提供真实、完整的下列资料,被审部门不得拒绝。

(二)被审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基本概况和其他情况。

(三)管理层人员结构、财务隶属关系、人员编制情况。

(四)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部门规章、重要经济合同、协议等。

(五)前次接受审计检查情况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八、编制审计工作方案

(一)审计组在实施审计之前,应当根据项目审计的要求和被审部门的情况,确定审计目标和审计重点,编制审计方案。

(二)审计方案及重要审计事项应当由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实施。审计方案应包括以下四项内容。

1.被审计部门名称和审计项目名称。

2.审计方式、审计依据、审计目的、审计范围等。

3.重要会计问题及重点审计领域。

4.预计的审计工作进度、时间、审计小组组成及人员分工要求。

九、发送审计通知书

(一)公司审计部应当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部门送达审计通知书,并抄送有关部门。

(二)审计通知书的内容应包括如下五个部分。

1.被审计部门名称。

2.审计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

3.审计组组长和其他成员名单。

4.被审计部门配合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

5.审计部门公章和签发日期。

(三)公司内审科向被审计部门送达审计通知书时,应当要求被审计部门经理就提供的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做出书面承诺。

十、实施检查

(一)审计人员根据审计工作方案确定分工,按照具体审计计划,可运用详查、抽样审计、计算等方法,审查被审计部门资金往来单据、会计账簿;成本单据、合同协议及现金;向有关人员询问调查;检查内部控制制度。

(二)审计重点应根据不同的行业和审计种类确定,但一般应放在检查工程项目盈亏的环节上。

(三)审计人员收集审计证据时必须遵守下列要求。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防止主观臆断,保证审计证据具有客观性。

2.对收集的审计证据进行分析、判断,决定取舍,保证审计证据具有与审计目标相关联的相关性。

3.收集足以证明审计事实真相的证明材料,保证审计证据具有充分性。

4.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保证审计证据具有合法性。

5.调查取证时,审计人员在场人数应不少于两人。

(四)审计人员现场收集的审计证据,应当经过审计组组长复核后,交被审计部门经理签名或盖章确认;审计人员调查取得的其他审计证据,应当注明来源,并由提供者签名或签章。

(五)被审计部门经理拒绝签名或签章的审计证据,审计人员应当在审计证据或另附的材料上注明拒绝签名或签章的原因和日期。该证据仍可作为审计证据。

(六)对审计部门有异议的审计证据,审计人员应当进行核实,对确有错误和偏差的,应当重新取证。

(七)审计中如有特殊需要,可以聘请专门机构或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对审计事项中某些专门问题进行鉴定,取得鉴定结论,作为审计证据。

(八)审计组对收集的审计证据,要按审计目标的要求进行整理、归纳、分类分析和评价,以便形成相应的审计结论。

(九)审计组应当在编写审计报告前,对审计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进行鉴定,发现审计证据不足或取证手续不完备时,应及时补充取证或补办手续。

十一、编写审计报告

(一)审计报告是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就审计工作情况和审计结果向审计组提出的书面文书。

(二)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后,应将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整理,在组内达成统一认识后向被审计部门经理口头交换意见,并在口头交换意见结束之日起15日内提出审计报告。

(三)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应包括下列六项。

1.审计依据、审计范围及时间。

2.派出审计组的审计机构和投入的力量。

3.被审计部门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性质、财务隶属关系、工程规模、经营成果等。

4.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事实。

5.对审计事项的评价。

6.对违反国家财政法规与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的定性、处理、处罚建议及其依据。

(四)审计组对审计报告初稿应当集体讨论,并由审计组组长定稿,审计组在提交正式的审计报告前,应当按规定及时征求被审计部门意见。被审计部门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或审计部;逾期不送的,可视为对审计报告没有异议。

(五)审计组对被审计部门就审计报告提出异议的问题应当进行核实,并做书面说明;认为需要修改或调整审计报告的,可作必要的修改或调整。书面意见及审计组对这些意见核实情况的说明。

十二、审计决定

(一)做出审计决定后,报请总经理批准后,送达被审计部门和有关科室。

(二)被审计部门在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其执行情况书面报送内审科。

(三)对有违反国家财政法规的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除应当对审计事项做出评价外,还应当对违反国家财政法规的行为,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处罚的审计决定。

(四)被审计部门对审计决定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申请复审。

(五)公司内审科可根据需要在下达审计决定及处理决定3个月内进行后续审计,了解审计意见的采纳情况,监督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

十三、内部审计人员应遵循回避原则

内审计人员与被审计部门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计时,应当向所在部门、单位提出回避申请;内部审计人员是否需要回避,由所在部门、单位负责人决定。

十四、法律保护

内审计人员依法行使审计监督的职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十五、考核时间

公司内审分管负责人每年对所属专职和兼职内部审计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档,考核结果作为对内审人员奖罚的依据。

十六、考核结果处理

(一)对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内审人员,内审科可专门提请公司总经理  予以奖励。

(二)对有泄露公司秘密、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利用职权牟取私利、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等行为的内审计人员,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

(三)本制度由公司内审科负责制定、修改及解释。

(四)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颁布施行,修改时亦同。

  

银行账户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银行存款业务,防范因银行存款管理不规范给公司带来资金损失,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与有效使用,根据国家《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中的银行存款是指公司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

公司发生的经济往来,除公司使用现金的规定外,都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一、银行账户管理

(一)公司银行账户开户工作及网银统一由财务科负责,日常管理由财务科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二)司开设账户的审批程序

公司账户分为基本户、一般户、临时户,开设与注销的审批流程为:账户管理专员申请→财务科科长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

(三)公司银行账户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开立,并用于办理结算业务、资金信贷和现金收付,具体可设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各账户功能如下所示:

1.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企业日常转账结算与现金支付的账户,如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支付,绩效工资、津补贴、奖金等现金的支取等。

2.一般存款账户:办理公司的工程项目拨付、资金借贷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此账户只可办理现金缴存,不可办理现金支付。

3.临时存款账户:办理企业的缴税业务或保证金等资金收付,做到专款专用。

(四)开设公司银行账户时要根据上述审批程序进行,需有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批意见,不得私自以公司名义开设账户。

(五)开立银行账户,开户银行要尽量选择四大国有银行或对公司融资有帮助的银行。

(六)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财务科应定期检查银行账户开设及使用情况,对不再需要使用的账户,及时清理销户。检查中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七)公司银行账户的开户、存储资金的分配、销户要立足于和银行发展长期的合作关系,不得随便因个人关系转移,公司原则上不办理各类保函业务。

二、银行存款业务管理

(一)财务人员、业务人员应严格审查收到票据的真实性,如收取假票或无效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金出纳或银行会计(以下简称出纳人员)在办理结算业务时应选择合适的结算方式或结算工具,并在办理业务后取得结算凭证,如银行回单联等。

(三)出纳人员根据月度各银行存款账户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和审核无误的收、付凭证后,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

(四)出纳人员不慎将结算凭证丢失后,应及时上报财务主管以方便采取挂失止损等补救措施。

(五)当月发生经济业务的存款账户,出纳人员应于次月初及时取得各银行存款账户对账单,并逐笔与已登记的银行存款日记账发生额进行核对,发现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纠正;发现未达收支事项,要及时取得相关收付凭证并登记入账。月末不能取得凭证的未达账项,由出纳人员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使调节后的余额相一致。

(六)每月月终,出纳人员应分别结出各银行存款账户的当月发生额、累计发生额和余额,编制好各银行账户收支报表,出纳签字后连同记账凭证、对账单和调节表一并交财务主管复核。

(七)财务负责人安排人员组成清查小组或内部审计小组,不定期地审查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存款相关账目是否一致。

(八)银行支票(包括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由出纳人员负责保管和签发,出纳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不能签发空头支票。

2.不能签发超过时间规定的支票,及远期或过期支票。

3.不能将支票交由他人代为签发。

4.不能签发印鉴不全、不符合规定的支票。

5.不能将支票用做抵押。

(九)各银行账户按规定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并建立印鉴管理备查薄。单位或人员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办理银行账户印鉴变更手续,然后及时移交(必须办理书面移交手续)刻章单位进行统一保管或销毁。各银行账户财务章与法人章应分开保管,以利资金安全。

(十)网银U盾支付与复核必须分开管理,财务科定期检查使用情况,网银支付仅办理工程款支付、材料付款、人工工资发放等公司授权范围内的支付业务,严禁私自利用公司网银账户进行私人款项拆借、挪用。

三、附则

(一)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会计人员交接制度

 

为了规范会计人员的管理,确保会计人员变动岗位时,区分清楚岗位变动前后岗位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不清、责任不清等混乱现象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变动岗位或因故离职的,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处理善后事宜,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册,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会计人员。

一、会计人员离岗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材料。要核实所有内外往来账目,部门间财产物资账,并尽可能处理结清,处理不完的列表交接。

4.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清册一般应包括: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项目、交接内容、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交接内容要详细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会计用品等内容。

5.财务负责人、财务科长移交时,还必须将自己分管的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6.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他人接替或代理的,财务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临时交接手续。临时离职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代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7.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财务负责人批准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8.分公司、部门撤销的,公司财务部安排必要的会计人员配合内审部门办理清算工作。清算工作未完毕前,原部门负责人不得离职。  

二、接管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管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并注意以下几点: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要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要查明原因,并要在移交册中加以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3.接管的会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信息记录的连续性、完整性。

4.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微机上进行实际操作,以检查电子数据的运行和有关数字的情况,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三、监交

1.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

2.交接工作结束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以明确责任。移交清册一式四份,交接双方、监交人各一份,财务部存档一份。

3.移交人员在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不能因为会计资料已经移交而推卸责任。

四、附则

1.本制度由高邮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财计科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现金管理规定

 

为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现金范围

1.职工薪酬、各种津贴、福利及奖金;

2.出差人员差旅费;

3.向个人支付的劳务款;

4.结算起点(2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等;

以上支付款项应在现金限额(2000元)以内,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通过网银或者银行结算,鼓励个人结算采取转账支付。

二、库存现金

1.超过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2万元),必须及时存入银行;

2.公司现金必须存放保险柜,由出纳会计负责保管;.

3.工资以网银方式每月定期发放到员工的工资卡。

三、财务科职责

1.出纳员应当每日核对账款是否相符,每月核对账账、账实是否相符,做到日清月结;

2.财务科应会同内审科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清查、盘点,如有长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3.不得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白条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四、附则

1.本制度由高邮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财计科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施工队会计委派财务管理规定

 

为完善公司管理体制,加强公司对各施工队的管理,提高工程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的运转,同时更有效的执行审计和税务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促进项目成本单据更加规范、合理、防止各环节相互脱节,特制定本规定。

一、会计委派制

施工队会计实行“委派制”,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负责施工队会计的委派、岗位轮换及绩效考核,各施工队会计服从公司相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同时要积极参与所在施工队的日常经营活动。在符合公司经营规范的业务范围内配合所在施工队负责人的工作。委派会计的工资及福利由公司统一考核发放,会计人员按人均费用年终统一与施工队结算,委派会计履行以下职责:

1.遵守《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公司财务制度、计划和任务。

2.遵守施工队与公司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必须清楚工程合同价、税金、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等内容,熟悉项目成本预算,掌握实际成本结算情况。

3.建立健全施工队有关账册,并及时、正确记载各项业务。

4.驻守工地参与施工现场管理,材料、机械、人工必须取得备案合同,跟踪了解材料消耗、机械劳务完成量、民工考勤情况,工程完工时对未结算人材机必须搜集经承包负责人确认的证据,及时取得成本票据,按时向公司结报成本账目。

5.全程参与资金管理,确保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施工队资金运用管理

(一)工程项目所有资金收支由施工队会计经办,结算起点(10000元)以上材料费、机械费、班组工资等直接施工费由公司财务直接支付供应方或劳务方。施工队周转金视管理人员人数按5-15万限额控制(电费等押金除外)。施工队周转金仅限于支付日常小额支出,零星采购,零散用工,零散服务,伙食费,管理人员费用,不能用作他途。周转金按月向公司结报补足。

(二)承包人向公司贷款账户以承包工程款担保的借款,必须由公司融资账户划转项目专户,从外界借款或经理自筹资金必须交入项目专户管理,内外借款需报分管领导批准与备案。借款时由承包人签约立据,收款时由委派会计向承包人出具收条,建立资金往来账。

(三)工程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对非公司分包的工程用款,委派会计有权拒付,如发生挪用由委派会计个人承担。

(四)以预付款支出的款项要及时取得相关的支出票据,冲减相关往来,当月未取得票据的必须取得对方的往来收据。工程结束前所有往来单位的发票必须到位,否则不支付尾款。

(五)施工队应在开工前向财务提供经内审部门审核过的工程人材机等费用预算表,拨付工程进度款时向分管领导和财务科报送资金计划分配表。

(六)工程结束三个月后委派会计及时报送有关资料,由内审科审核工程资金使用真实性及成本明细完善性等,对本项目责任成本进行初步决算审核(包含一切未结算费用),以便于今后资金的计划安排。

三、费用规范管理

(一)人工费

1.未取得劳务发票,报账时必须提供劳动用工合同,同时提供考勤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人员工资发放逐步过渡到工资打卡到每一个人。

2.工人考勤时间在施工期内,人工费按工程性质不同原则上为15%-20%,超过限额则需开具劳务发票并附工作量结算清单与合同;如果工资采取计量工资,应签订班组集体用工合同,合同中明确班组长为集体工资结算人,平时由班组按出勤与工资标准预分配到每一个工人,最后按集体计量工资总额找差工效奖。

3.个人所得税按部门结清收入的0.3%-0.4%统筹收取,各班组按实际工资水平结算民工工资依规缴个人所得税,从统筹中结算返还。

(二)材料费

1.主要材料必须取得合法的税务凭证(单位名称与税务识别号无误);购买物料品种较多,如有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要取得对方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对不符合要求的专用发票不予进行进项税金抵扣结算;

    2.业务必须真实发生,工程主要材料采购(1万元以上)要有合同,确保四流合一(合同流、货物流、资金流,发票流),对于票面金额较小以现金支付的零星材料,在取得专用发票的同时,对方应出具现金收款收据。

3.材料报账时必须提供送货单、验收单,水利资金等重点国家投资项目要求有领料单。

4.各种材料用量符合配比原则和工程的实际状况,各施工队在取得项目部认可的主要材料预算用量后才可向公司结报材料费用。

5.各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结报和申请进项认证(政策规定发票认证日期以内),逾期未报账导致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抵扣责任自负。

6.砂石料、模板、钢模租金、运费以及辅助材料按规定取得发票。

(三)械费 

柴油以加油卡普票报必须附消费清单,专用发票报销要求参照材料费。土方运输、挖掘、碾压等机械费提供施工费发票或机械租赁(租赁方不配机械操作员)发票,附机械施工、租赁协议和结算清单。

(四)其他直接费 

安全文明措施费按招标文件规定取得发票,对工程结算总价包干且难以取得发票的可随劳务打包给小规模单位采购。除了零散小额水电费外,电费须按规定取得发票。

(五)管理费

施工队发生的工作餐费、伙食费需提供序时明细方可报销;业务招待费用按5%-10%向公司结算上交企业所得税。

(六)所报工程项目的发票、单据必须有经办人、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证明(注明用途),承包负责人对所有成本票据的真实性负责,由于税务部门检查等增加的税金、处罚由承包人个人承担。

四、施工队内部账务管理

(一)施工队应建立健全有关账册,必须建立现金日记账、备用金序时账、内部往来明细账、项目资金台账和工程项目支出明细账等。工程项目支出明细账按项目分账页,应为多栏式明细账,分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其他等。

(二)账务记载做到及时、准确、真实、规范。业务发生当日记账,原始记账凭证及时整理装订成册(工程项目支出凭证以填列清单代替)。

(三)按月汇总填具资金平衡表报公司内审科备案(见附件1)

五、委派会计考核

(一)公司对委派会计的工作实行平时抽查考核和集中考核两种方式,平时抽查考核由内审科具体组织实施,集中考核由财务科与内审科共同组织,具体考核细则另行制定。

(二)考核结果在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公司将调整其工作岗位;根据各委派会计完成工作量结合考核得分,将作为各委派会计绩效工资考核的主要依据。

六、附则

(一)本规定承包人、委派会计及相关人员遵照执行。

(二)本规定由总公司财务科解释和修订。

(三)本规定自2017年8月1日开始执行。

 

总经理岗位职责

 

一、组织制订公司经营方针、经营目标、经营计划,分解到各科室、项目部、施工队并组织实施。 

二、提出公司经营理念,主导公司文化建设的基本方向,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使员工有归属感,从而提升公司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

三、负责处理各科室、项目部、施工队之间的重大事务问题。

 四、负责公司经营项目的选定。

五、 负责审核公司经营费用支出。 

六、 对各科室、项目部、施工队员工进行工作调配,决定公司各科室、项目部、施工队人员的聘用任免及其薪酬待遇。

七、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制度。

八、及时对经营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采取了有效解决措施。

九、组织召开经理办公会议。

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深入推进学习型企业建设,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

十一、依据公司各类信息,如财务报表、工作报告等,向各科室、项目部、施工队负责人发出指令,提出工作安排。

十二、对制定的公司经营目标、经营方针、经营计划负责,对公司出现重大管理失误负责,对公司的经济效益负责,对公司制度改革方案、改革措施全面实施负责。

十三、其它事关公司全局的工作。 

 

副总经理岗位职责

 

一、受总经理的委托,行使对公司日常运作的指导、指挥、监督、管理的权力,同时承担执行各项规程、工作指令的义务 。

二、 协助总经理制订公司经营方针、经营目标、经营计划。 

三、组织监督公司各项规划和计划的实施,使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四、贯彻领导班子学习制度,不断提升综合素质。

五、 组织制定各分管科室、项目部、施工队的年度工作计划。

六、对各自分管科室、项目部、施工队的工作负领导责任,负责各职能内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负责对企业文化的建设工作。 

八、总经理临时授权的其他工作。 

九、参加公司经理办公会议。


行政人事科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行政、人事综合管理。具体职责为:

一、协调公司行政事务,组织拟定规章制度,落实领导有关行政方面的工作安排。

二、负责文秘工作,起草和发布重要行政文稿、报告和工作总结。

三、负责公司印章、业务合同、有关证件及固定资产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公司后勤保障、档案管理、治安信访、计生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制订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和人事管理制度落实。

六、负责人员招聘,人才交流、人事调配、人事劳资、劳动关系、人事考核、人事档案等管理。

七、负责公司员工各类培训、继续教育、考察学习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八、负责办理员工技术职务的申报、考试、聘任及执业资格管理等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为规范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主管或负责人的职责

(一)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总责。会计工作由集团财务审计部统一指导和管理。

(二)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部门负责办理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财务负责人对公司总经理负责。

(三)依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配备合格的财务会计人员。

(四)财务负责人具体领导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定期布置、检查、总结、组织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1.如实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监督财务收支,审核资金收支,依法税务筹划、合理节税、规范纳税;

3.参与企业经营决策,统一调度资金,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做好财务管理和指导会计核算工作。

(五)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的财务计划包括资金、支出和利润等,并对计划完成情况定期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六)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协议或其他经济文件,接受财政、税务、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

(七)注重财务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努力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

(八)宣传贯彻财经法律、规章制度,制止和纠正违反法规行为的支出,对重大经济违法事项要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

二、财计科长的职责

(一)熟悉掌握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有关法规。遵守各项收费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认真整理每一张原始单据,仔细审核每一笔对外业务是否符合审批流程,是否符合有关报销的规定,如发现有疑问,及时反馈和核实,根据规范处理。

(二)按照会计制度,具体实施会计核算,审核公司及各项目记账凭证,做到凭证合法、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手续完备;账目健全、及时记账、按时结账、定期对账。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依法计缴国家税收并向有关方面报送财务报表。

(三)遵守《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务制度,实行会计监督,对公司及项目成本费用单据进行复核和资金支付的初审,负责对出纳、税务及其他有关财务人员的业务辅导。

(四)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和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进行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有关资料。

(五)按照规定设置总分类账,每月十号对审核无误的凭证加盖印章,根据余额平衡表做好与各分户岗位的账目核对。

(六)记账方式一律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

(七)保管有关印章,按规定使用印章,做好印章使用登记。

(八)严格财务档案调阅制度,凡本单位人员需要调阅财务档案,须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财务档案,经单位负责人批准,登记调阅的档案名称、理由、归还时间、调阅人姓名等,以便查阅。

三、内部管理会计的岗位职责

(一)熟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参与制定委派会计的管理制度,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二)制定内部会计科目,规范委派会计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各类账簿、填报相关报表,保证与公司各项财务数据相符;

(三)组织委派会计进行理论和业务学习;

(四)定期对委派会计的日常工作进行审查,参与年终的指标考评;

(五)配合对委派会计的各项盘点工作,提供涉查单位与公司核对相符的财务信息。

四、出纳会计的职责

(一)银行存款管理职责

1.银行账户必须按国家规定开设和使用,集中设立银行开户登记簿(含项目账户);银行账户供本公司经营业务的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2.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确保银行印鉴分开保管;网银密码各自保密,操作与复核分离;

3.银行支票的使用规定:

(1)业务人员必须凭报账付款审批单,由分管领导、财务科、财务主管、总经理批准。票据经办人签字,写明工程名称或用途,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证明;

(2)出纳凭有效凭证签发银行支票、银行汇票或网银汇款,业务经办人员必须在银行支票、汇票存根联签字;

(3)签发银行支票必须按照要求填上日期、大小写金额、收款人用途等,不得签发空白支票;

(4)业务人员收到进账支票,必须及时到财务科办理入账手续,并在进账单上注明工程项目名称;

(5)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财务人员对特殊情况电话通知的资金安排要及时履行手续补签。

(二)库存现金管理职责

1.现金支出必须凭经有关领导审批的有效凭证方可付款,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证,严禁口说为凭;

2.出纳人员到银行提取现金一万元以上,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3.严格执行现金支付范围,遵守公司的《现金管理规定》,凡能用转账支付的款项一律不得用现金支付,禁止以现金支付超过银行结算起点的贸易或往来资金;

4.差旅费的借款,必须由出差人员填写借款申请单,写明出差时间、地点、申请金额,按借款程序审批,方可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销清账,无理由不报销者从工资中扣回。

(三)及时填制记账凭证,保证每月5号完成现金、银行凭证的编制,并加盖本人印章及时、正确地传递至总账。每周末向财务审计岗报送《银行账户余额表》,每月底做好对账工作。

(四)负责保管印章、空白支票、库存现金、网银U盾及其他重要会计资料,确保完整无损。

五、税务会计的职责

(一)每月12日前编制国地税申报表。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按时交纳各种地方税费,负责登记开票收入、个人所得税台帐。

(二)及时购买增值税发票,并严格按照税务发票的管理规定,保管好库存未使用的空白发票。根据经办人填写《开票审批单》办理审批手续后开具增值税发票。每月15号前按时抄报税。

(三)根据开具的发票和进项专用发票抵扣联填制转账凭证,每月5日前加盖本人印章后传递至总账。

(四)配合完成税务部门安排的各种检查以及其他工作。

六、项目专户会计

(一)设置项目银行专户,保证专款专用,参照出纳岗位要求管理资金,登记《银行账户档案》,根据工程完工情况及时办理销户手续。

(二)认真审核各种报账付款审批单,做到审批手续齐全、单据完整;根据有效付款手续办理网银汇款。

(三)保管工程合同、内部承包合同及购买合同。单独装订,按年归档。

(四)根据每一笔业务及时填制记帐凭证,金额和摘要清楚,按照规定进行项目部门核算;对所管理账套科目的明细余额逐个过堂,如发现异常与差错,及时做出正确调整。

(五)办理工程款要款事项并及时送存银行入账。

(六)按月打印银行对账单核对银行账户余额,核对无误后装订至当月凭证,每周填写《银行余额周报表》。

(七)每月15号前核对与总公司往来账目,阶段性统计各部门资金付款和工程进款,定期核对备用金及往来。

(八)负责项目财务档案整理归档并配合项目审计工作。

七、档案管理会计的职责

(一)负责收据的使用管理

1.收据必须由专人登记管理,防止丢失、被盗。如因保管不善,造成后果由收据保管人负责。并立即向集团财务审计部报告;

2.作废收据必须整理装订成册,领取空白收据时必须填写收据登记簿,使用完毕必须交存财务科;

3.收据管理设置登记簿、领用登记和年内定期检查、回收,前本不收,新本不领。

(二)财务部为公司经济合同的监督机构,所有法律文件含合同全部留存原件交一份公司文控中心存档,一份给财务部作付款依据和监控依据。按工程交由档案管理会计建档保管。

1.签订的合同包括:外部合同和内部合同;

2.凡公司与外单位或个人发生经济业务时,总金额在10,000元以上,均必须签订合同。

(三)档案管理

1.记账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度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签处签名或盖章。各种经济合同等重要原始凭证,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

    2.次年五月份前,应整理会计凭证、打印会计账簿、税务申报表、财务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按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成卷或装订成册并编写查找目录,实行归档保管。归档保管时,应存放有序,以便于查找。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重毁损、散失和泄密。                        

八、本制度有高邮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财计科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内审科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二、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公司审计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三、根据需要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测评工作,与财计科按各自职能对委派会计实施考核,组织协调审计过程中各部门的关系,实施内部各类审计事项。

四、组织开展项目过程监控,对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健全性、适当性和有效性进行监察:

(一)对工程项目内部招投标、工程建设合同、大宗物资采购合同、劳务合同、承包租赁合同等实行审查,监督公司对外招标合法进行,不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结算情况进行监察

(二)对工程项目盈亏和债权债务的情况进行监察。

五、对公司工程项目经营承包绩效兑现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六、对重大经济活动进行专项审计。

七、对项目会计资金支出履行复核职能,对项目成本单据负责审核,按周向财务领导报送银行余额表。

八、完成其他与工程项目审计有关的事项。

九、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十、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一、制定公司年度审计计划。


生产技术科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经营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公司市场工作管理、制定公司市场工作的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协助制定并执行公司的年度经营方针、目标和计划。

三、负责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和跟踪,进行市场调研。对自身的定位、特点、核心竞争力以及竞争对手的相关情况进行分析。积极开拓外部市场,策划竞争策略和公关措施,参与业务洽谈。确定并跟踪公司年度重点经营项目信息。

四、参加招标文件和合同评审。参与合同谈判、合同条款审核。负责总承包合同及相关协议的签订。

五、负责公司经营项目的投标工作。负责招标文件的审阅,组织布置投标工作。按照甲方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保证标书质量,审核投标报价、封标和参加发标、答疑、资审、踏勘现场、开标会议,并办理开标后的有关事务。切实做好投标过程每个环节的工作及风险防范措施,提高中标率,杜绝废标。

六、负责招标、投标、中标资料的分类、归档,建立按工程类别索引的数据资料信息库。负责建筑业统计数据报送工作。

七、配合公司对资质的运营、维护、升级等相关工作。

八、配合财务部门做好投标相关财务工作,负责投标保证金的及时回收。

九、参加工程交接会,介绍所了解的有关工程情况并将中标工程相关资料移交工程管理部门。

十、协助公司其他部门工作,参予工程项目的管理、监督、核查事务。

十一、严守公司商务机密。

十二、完成公司下达的其他任务。

 

质安科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操作规程。根据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组织制订本部门实现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

二、熟悉施工图纸资料,参与公司质量、安全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会签和控制;负责提出保证安全、质量的技术措施。

三、组织公司级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编制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和劳保防护用品计划。

四、调查、研究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五、协同人事部做好安全培训工作。

组织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签发停工、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督促整改。

六、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由安全生产行政人事科从公司具有专职安全员资格人选中委派至项目经理部。

七、根据“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参与工伤事故、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负责相关统计工作。

八、及时掌握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动态,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检查各施工单位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质量标准的情况,对违章作业、不符合安全、质量要求的情况,应立即制止,传递安全管理信息。

九、组织开展对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公司级安全培训、考核等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抓好安全宣传。

十、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经劝阻无效,有权越级上报,情况紧急时有权责令暂停部分或全部施工,限期整改,有权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经济处罚或提请主管领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十一、编制安全及质量升级规划,及时填报质量安全事故报表,搞好年终报表。

十二、认真负责做好公司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自觉接受行业管理、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

十三、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奖惩

按《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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